凯·弗莱明这辈子第一次觉得,马鞍是这世上最反人类的发明。
    他骑在马背上,感觉自己的屁股已经不属於自己了——那感觉像被人用刀子割了三天三夜,然后又放在石板上用锤子砸平。
    从王都到东境边境的这二十天路程,每一天都在刷新他对“痛苦”的定义。
    “凯少爷,前面就到营地了。”
    旁边一个老骑兵咧著嘴笑:“您还好吧?”
    这老兵是父亲特意安排来“照顾”他的——说白了就是看著他別出乱子。
    凯想挤出一个瀟洒的笑容,结果脸部肌肉因为疲惫而抽搐,变成了一个怪相。
    “好……好得很。”
    他抬头看向前方。
    东境大公罗德的临时军营驻扎在一处缓坡上,连绵的帐篷像灰色的蘑菇丛,远处还能看见正在修建的木柵栏和瞭望塔。
    空气里有马粪、汗臭和煮豆子的混合气味,凯皱了皱鼻子——他在王都最破的酒馆都没闻过这么冲的味道。
    “凯阁下!”一个穿著半身甲的军官骑马迎上来,三十来岁,脸上有道疤,从眼角划到嘴角。
    “我是净蚀骑士团第三骑兵中队队长,马库斯。罗德大公吩咐我来接您。”
    凯努力挺直腰板——虽然这个动作让他的屁股更疼了。
    “叫我凯就行。现在情况怎么样?”
    马库斯调转马头,和他並肩骑行。
    “不太好。魔物活动范围在扩大,上周它们袭击了北边二十里外的磨坊村,死了十七个村民,抢走了所有存粮。”
    他顿了顿:“而且……它们撤退时很有序,不像以前那样乱鬨鬨的。”
    凯想起了家族朋友信里提到的“指挥官”。
    他心里一紧,但面上还是保持著贵族子弟该有的镇定——这是他父亲教他的:无论心里多慌,脸上不能露。
    军营比从远处看更杂乱。
    士兵们在帐篷间穿梭,有些在磨刀,有些在修补皮甲,还有几个围在火堆旁煮著什么黑乎乎的东西。
    凯看到有个年轻士兵捧著个破碗,碗里的糊状物冒著可疑的气泡。
    “那是……晚饭?”他小声问隨行的老兵。
    老兵嘿嘿一笑:“豆子糊,加了一点咸肉末。副官大人,这里可不是王都的宴会厅。”
    凯咽了口唾沫。
    他想起了金色橡木酒馆的烤羊排,外焦里嫩,撒著香料……不能再想了,再想他可能会哭出来。
    马库斯把他带到一处稍大的帐篷前。
    “这是您的帐篷。条件简陋,但至少不用跟人挤。”
    凯掀开帐帘。里面有一张行军床,一张小木桌,一个掛武器的木架,地上铺著草垫。
    就这些。
    他在王都的臥室有丝绸窗帘、羽毛床垫、镶银的镜子,还有专门负责生壁炉的僕人。
    “谢谢。”他说,声音有点干。
    马库斯似乎看出了什么,补充道:“罗德大公今晚要见您。他……不喜欢贵族子弟摆架子。您最好有心理准备。”
    凯点点头。
    等马库斯离开后,他瘫坐在行军床上——床板硬得硌人。
    隨行的老兵帮他把行李搬进来:一个装换洗衣服的皮箱,一把父亲送的佩剑,还有一小袋金幣——这是母亲偷偷塞给他的:“万一需要打点”。
    “少爷。”老兵压低声音:“我知道您不习惯。但这里的人……他们很多都是农民出身,被徵召来的。您要是表现得太娇气,会被看不起。”
    凯苦笑:“我知道。”
    他確实知道。
    从小到大,他听过太多关於贵族子弟在军队里闹笑话的故事——嫌伙食差、嫌床硬、嫌训练累,最后被士兵们当笑话讲。
    他不想成为那种笑话。
    尤其……他不想被林恩比下去。
    那个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林恩,那个被发配到南境荒地的林恩,不知不觉已经成长了,现在居然打下了一个子爵领。
    虽然王都的传言乱七八糟,说什么魔鬼武器、邪恶魔法。
    凯不相信这种说法,虽然他们两人从小不算有什么本事,在年轻的一批贵族中,算是拖油瓶的存在。
    但认识这么多年,凯的直觉告诉他,林恩这傢伙跟魔鬼沾不上边,甚至他们两个人本身都不怎么信神。
    这一定是林恩成长了,这是凯的想法,是林恩凭本事打下来的。
    “我也能凭本事。”凯小声对自己说。
    ……
    傍晚,凯见到了东境大公罗德。
    大公的帐篷比他的大两倍,但也简陋得惊人。
    一张巨大的地图摊在木桌上,用几块石头压著四角。
    罗德本人正站在地图前,手指点著某个位置,和几个军官说著什么。
    凯第一眼就被罗德震住了。
    不是因为他那张满是络腮鬍、像头狮子的脸,也不是因为他魁梧得像熊的身材,而是那种气势——仿佛他站在哪里,哪里就是战场中心。
    “你就是弗莱明家的小子?”罗德转过头,声音如雷。
    “是,罗德大公阁下。”凯躬身行礼。
    罗德上下打量他,眼神充满了审视的意味。
    “你父亲写信给我,说你想来见见世面。我告诉他,东境现在可不是见世面的地方,是玩命的地方。”
    “我明白。”凯说。
    “你不明白。”罗德走到他面前,凯能闻到他身上混合著汗水、皮革和铁锈的味道。
    “看到外面那些士兵了吗?他们很多人活不到明年春天。你也可能活不到。”
    凯感觉喉咙发乾,他有些后悔了,几次想要从口中说出想回家的念头,但还是硬生生的忍住了。
    他知道,说出来不仅会被鄙视,而且大概率是回不了家的,罗德大公的名声在外,在军纪方面一向严格。
    他点了点头。
    罗德盯著他看了几秒,忽然笑了——那笑容並不友善,更像某种测试。
    “行,有点胆子。马库斯!”
    “在!”
    “这小子交给你了。从明天开始,跟队训练,该干嘛干嘛。不用给他特殊待遇——他死了是他命不好,活下来才算个人物。”
    “是!”
    凯走出帐篷时,腿有点软。
    隨行的老兵在外面等他,看到他的脸色,什么也没说,只是递过一个水囊。
    那天晚上,凯躺在硬板床上,盯著帐篷顶。
    外面传来士兵的鼾声、咳嗽声、还有不知谁的梦话。
    他想起林恩,想起王都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想起父亲沉默的脸,想起母亲偷偷抹眼泪的样子。
    “我不会死在这里。”他小声说,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
    接下来的日子,凯明白了什么叫“不是见世面的地方”。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跟著骑兵队训练骑术、衝锋、马上劈砍。
    他的骑术在王都算不错的,但这里的训练完全是两回事——要全程全速衝锋,要在顛簸中保持平衡,还要准確砍中木桩靶子。
    第一天下来,他手臂酸得连水囊都拿不稳。
    伙食確实只有豆子糊和硬麵包,偶尔有点咸肉。
    凯第一次吃的时候差点吐出来,但看到周围士兵都吃得狼吞虎咽,他硬是咽了下去。
    现在他已经能面不改色地吃完一碗,甚至开始觉得……有点习惯这个味道了。
    最难受的是洗澡——或者说,没有洗澡。
    军营附近有条小河,但水冷得刺骨,而且所有人都挤在一起洗,贵族身份並没有让他因此获得优待。
    凯第一次去的时候,看到几十个赤条条的男人在河里扑腾,差点扭头就走。
    但马库斯把他推了进去。
    “凯阁下,在这里,乾净不重要,活下来才重要。”
    凯在冷水里打了个哆嗦,然后看到了自己身上——白皙的皮肤,没有伤疤,和周围那些黝黑、布满老茧和疤痕的身体形成鲜明对比。
    从来没有经歷过这样的场面,那一刻,凯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羞耻。
    他开始刻意晒黑皮肤,跟著士兵们做粗活,手上很快磨出了水泡。
    水泡破了,流血,结痂,变成硬茧。
    这个过程很疼,但每次疼的时候,他就想起林恩——那个在南境荒地开垦、筑墙、打仗的林恩。
    昔日的兄弟过的未必比自己好,他咬咬牙,坚持了下来。
    东境的严峻程度比凯想像中还要严重。
    和他同期的新兵包括他自己,在第十天就开始了自己的第一次巡逻任务。
    巡逻队二十人,由马库斯带队,沿著边境线往北走。
    说是不会给凯特殊关照,但还是把他安排在队伍中间。
    凯没说什么。
    他知道自己现在確实是个累赘。
    沿途巡逻下来,边境的景象让他心惊。
    沿途经过两个村庄,都已经空了。
    房屋被烧毁一半,地上有乾涸的血跡,田里的庄稼被踩得乱七八糟。
    在一个村口,他们看到了一具没来得及掩埋的尸体——是个老人,胸口有个巨大的伤口,已经腐烂发黑。
    这是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死人。
    他胃里一阵翻腾,但他忍住了没吐。
    他看到其他士兵的表情,那是一种麻木的愤怒。
    虽说都是新兵,但大部分人都是东境本地应招入伍的,很显然除了他,其他人已经见惯了这种景象。
    下午,他们在一条小溪边休息。
    凯蹲在水边洗手,忽然听到低喝:“有动静!”
    所有人瞬间起身,拔剑的拔剑,拉弓的拉弓。
    凯也抽出佩剑,手心冒汗。
    远处的树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然后,魔物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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