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本特利杂记》的火爆销售,《血字的研究》开始渗透到了伦敦的每一寸角落。
    闪电街那家熟悉的廉价酒馆里,充斥著劣质酒精味和浓厚的汗味。
    老杰克將一枚湿漉漉的便士拍在吧檯上,用他那双布满老茧和油污的大手,端起了一杯劣质啤酒。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痛快地喝下一大口,这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舒坦~
    一天的疲惫,好似在这口冰凉微苦的酒水里尽情释放了。
    毕竟,在任何时候,酒精和菸草都是穷人最好的解压神器。
    酒馆里人声鼎沸,工人们的谈笑声、抱怨声和杯盘碰撞声混杂在一起。这是属於底层伦敦的背景音。
    当然,这也是老杰克一天中为数不多的放鬆时刻。
    “汤姆,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报纸上又写了什么好玩的?”
    老杰克朝著吧檯方向喊了一嗓子。
    那个曾经的书记员汤姆,正擦拭著一个油腻的酒杯。
    是的,汤姆不仅要在酒馆念稿子,洗酒杯清理卫生也是他工作的內容。
    毕竟,他不內卷的话。想必老板就会说上一句:“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汤姆抬起头,脸上带著一丝疲惫又难掩的兴奋。
    “老杰克,你今天可来著了。今天的故事,可比什么双头怪鱼、公爵夫人劲爆多了!”
    “哦?”酒馆里不少人都被勾起了兴趣,纷纷凑了过来。
    汤姆放下酒杯,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本杂誌,而不是往常那份皱巴巴的便士报。
    那本杂誌的封面色彩鲜艷,在廉价酒馆里显得格外扎眼。
    “这是《本特利杂记》,今天全伦敦都在抢这个!这可是值钱货,一份两个先令六个便士咧。”
    汤姆的声音里透著一股卖弄。
    酒馆里的眾人顿时来了兴趣,他们来这听故事,第一是因为不识字,第二嘛自然是为了省钱。
    毕竟不管是报纸还是杂誌,都是笔不小的开销咧。
    喝酒的同时还能听故事,这不是美滋滋。这也是闪电街酒馆的一大优势。
    “你们猜作者是谁?”
    “谁啊?快说!”
    “就是写《最后一片叶子》、《渴睡》、《哀伤》的那个米歇尔先生!”
    见到大家群情激奋,要把酒杯砸向他。汤姆也不敢再卖关子,直接揭晓了答案。
    “是他!”老杰克精神一振,原本靠在椅背上的身子坐直了。
    酒馆里瞬间安静了不少。
    米歇尔的名字,对於这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工人们来说,有著非同寻常的意义。
    他不是那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他是那个愿意为他们这些人发声的作家。
    “他这次写了什么?”一个年轻的工人小声询问。
    “一个全新的故事,叫《血字的研究》!”
    汤姆清了清嗓子,翻开了杂誌。“而且是个长篇故事,今天只是第一部分。”
    “长篇?”眾人有些失望,他们更喜欢那种一口气能听完的短故事。
    “別急。”汤姆神秘一笑。
    “这绝对是你们之前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我保证,你们一旦听了开头,就一定想把后面的一起听完。”
    天知道,他今天拿到这份杂誌,被《血字的研究》硬控了多久......
    说完,他便借著牛油灯微弱的灯光,开始朗读起来。
    “1831年,我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
    故事的开篇並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只是一个军医的平淡自述。
    酒馆里又恢復了些许嘈杂,有人开始小声交谈。
    但当那个古怪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登场时,所有人的注意力再次被抓了回来。
    “在解剖室里拿棍子抽打尸体?就为了看淤伤?”一个五大三粗像是屠夫模样的壮汉咧开了嘴,觉得这事儿新鲜又嚇人。
    “看一眼就知道华生医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这怎么可能?他是巫师吗?”
    隨著汤姆的进一步讲述,酒馆里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咀嚼花生的声音消失了,喝酒的动作停止了,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竖起耳朵倾听,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他们仿佛跟著华生的脚步,走进了贝克街221b那个神秘的房间,看到了那个拉著小提琴、进行著古怪化学实验、眼神锐利得能看透人心的怪人。
    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无主凶宅”出现时,整个酒馆已经安静得只有呼吸和汤姆的声音。
    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空气中瀰漫的血腥味,以及墙上那个用鲜血写下的单词——“rache”。
    极为强烈的悬念,如同一个无形的鉤子,紧紧地抓住了在场的每一个听眾!
    “『rache』........这是什么意思?”
    “凶手是谁?为什么要杀他?”
    汤姆的语调也变得紧张起来,虽然已经提前读过,但他还是再次沉浸在了故事的情节中。
    当他读到福尔摩斯检查完现场,自信满满地宣布已经知道了死者的身高、年龄以及凶手的线索时,酒馆里爆发出一阵压抑不住的惊呼。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期待著福尔摩斯揭晓谜底的时候,汤姆的声音戛然而止。
    接著,他合上了杂誌。
    “没了?”老杰克瞪大了眼睛,第一个反应过来。
    “没了。”汤姆摊了摊手,脸上露出又爱又恨的表情。
    “这一期的內容就到这里。”
    酒馆里死一般的寂静持续了最多三秒钟。
    隨后,便彻底炸开了锅。
    “这就没了?!”
    “操!裤子都脱了你给我看这个?”
    “汤姆!你是不是藏了一半没念?快拿出来!”
    “我发誓,真的就这么多!”汤姆举起双手,一脸无辜。
    “这是长篇连载,下一部分要等下个月了!”
    “下个月?!”一个急性子的工人差点跳起来。
    “等下个月黄花菜都凉了!”
    一时间,酒馆里充满了抱怨和咒骂。
    他们对著汤姆,对著杂誌,对著那个素未谋面的作者米歇尔,发泄著自己的鬱闷。
    这种等待的感觉太折磨人了!
    就好像饿了三天的人,面前摆上了一盘香喷喷的烤肉,刚闻到味儿,盘子就被端走了。
    但很快,咒骂变成了热烈的討论。
    “我觉得『rache』是个人名,肯定是凶手的名字!”
    “不对,报纸上说这是德语里『復仇』的意思!这一定是一场復仇谋杀!”
    “那个福尔摩斯也太神了,他到底是怎么看出来的?”
    工人们围在一起,唾沫横飞地分析著案情,每个人都成了临时的侦探。
    他们爭得面红耳赤,似乎自己就在案发现场,刚刚目睹了这场凶案。
    “汤姆。”老杰克把自己的酒杯推了过去。
    “再念一遍,从头念一遍。我刚才有几个地方没听清。”
    “对!再念一遍!”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汤姆看著群情激奋的眾人,苦笑著揉了揉自己的喉咙。
    他知道,今晚自己是別想清静了。
    不过,那个叫米歇尔的作者,恐怕要被全伦敦的读者,在心里骂上千百遍了。
    毕竟,这故事確实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人慾罢不能。
    简直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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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大家的支持,栗子抓紧继续写,爭取把下章凌晨写出来,让大家一口气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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