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 一个受伤的巴斯克人
    德格伦村,天气晴朗,老杰克正站在巨大的烘焙炉前监督村民挨家挨户烘焙麵包。
    烘焙炉位於德格伦的东侧,是一栋独立的木石结构小房子。
    房屋底部用方砖砌到膝盖高作为地基,上面再用马粪,麦秆混合著粘土砌墙,这样做出来的墙面可以有效的保温隔热,难点就在於要调整好马粪和粘土的比例,一比十是最好的状態,多了则会丧失坚固性,容易垮塌,少了则容易受热裂开。
    房屋最顶端是一个硕大的烟囱,此时上面正冒出缕缕青烟,说明灶里面烧的是乾柴,且火焰很旺。
    一般而言,湿柴冒白烟,乾柴冒青烟,树脂含量高的比如松树、杉树燃烧后则冒黑烟,这一点很容易判断。
    房屋內部是一个巨大的拱形砖石炉膛,炉膛底部烧著熊熊的柴火,將热量均匀地传递给上方的石制或陶製炉板。炉膛侧壁开有专门的添柴口和观察孔,可以隨时调整火势。
    村民们排著队,將自家早已准备好的、发酵好的黑麦麵团送进炉子。麵团被放在长柄的木铲上,由经验丰富的烘焙师傅快速送入炽热的炉膛,贴在滚烫的炉壁上。
    不消片刻,麦香混合著柴火的气息便瀰漫开来,焦黄酥脆的麵包外壳逐渐成型。
    老杰克仔细检查著出炉的麵包,用指节敲打,听声音判断是否烤透,又掰开一点查看內部是否熟透、气孔是否均匀。
    德格伦的公共烘焙炉每周开放两次,村民们集中使用,既能节约每家每户单独生火的柴火,也能保证麵包烤制的质量。
    作为领主,李昂拥有炉子的所有权,並象徵性地收取少量费用,通常以麵包或者柴火抵扣,这也是领地收入的一小部分。
    因为炉膛的容量有限,不少人早早的就已经来这里排队。
    在法国的南部地区,当地的领主甚至不充许领民私自烘焙麵包,想要烘焙必须到领主指定的麵包坊才行,否则就会面临罚款。
    而德格伦的农奴则单纯就是因为穷,大部分农奴负担不起柴火的费用,家里也没有专门烘焙麵包的炉子,所以只好付出一定的费用来使用领主老爷的麵包炉。
    通常,他们会准备好一整个周的食物,然后一次性放进炉膛烘焙,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省下一大笔使用炉子的费用,缺点则是麵包烘烤的不均匀,口感简直一言难尽。
    不过对农奴来说,口感之类的都是小问题,能吃就行。
    在场大多数人带来的都是廉价的黑麦麵团,只有少数几家自由农的麵团是用小麦麵粉做的。
    黑麦麦粒和小麦粒看起来差別不大,然而磨成麵粉后,二者却呈现出明显的不同。
    小麦麵粉顏色较白,质地细腻,容易形成有弹性的麵筋网络,烤出的麵包蓬鬆柔软。
    而黑麦麵粉顏色灰暗,质地粗糙,谷蛋白含量很低,难以形成良好的麵筋,烤出的麵包口感偏酸,再加上不少人还往里面掺入了橡子粉等一些杂料,导致更加难吃。
    幸运的是老杰克直到自前都还没看到有哪户人家往自己的麵团里面掺有木屑,这说明大家虽然穷,但基本的生存还能保障,勉强处於一个温饱水平。
    烘焙炉有四个炉膛,也就是说一次性只能烤四户人家的麵包。前一户人家取走麵包后,下一户接著毕恭毕敬的走上来,从怀里掏出一小袋麵粉递给老杰克,紧张而期待地等待著。
    老杰克接过麵粉袋,掂量了一下,估摸著分量差不多,便点了点头,示意烘焙师傅可以开始操作。
    这户人家明显是自由农,带来的麵团顏色介於黑麦和小麦之间,大约是混合了两种麵粉,这在村子里已经算是比较“奢侈”的吃法了。
    主妇小心翼翼地將自家的麵团从篮子里捧出来,交给烘焙师傅。师傅熟练地用长柄木铲接过,看准火候,手腕一抖,麵团便精准地贴在了炉膛內壁的最佳位置,发出轻微的“滋啦”声。
    等待烘焙的间隙,老杰克又想起了已经出门多日的李昂和罗杰。
    “今天收上来的麵粉都还挺不错,要是老爷在家的话可有口福了。”
    作为领主,李昂自然不会屈尊俯就和农夫们使用同一个麵包炉,他在领主大屋的厨房里有一个单独的小烤炉,以往是由村里的农妇负责烘焙,现在这些工作则被通通交给了女僕玛丽苏来办。
    不得不说,这位来自英格兰国王宫廷的女僕就是不一般,不仅手脚麻利,做事井井有条,而且在烹飪和家务方面都显露出远超普通村妇的见识和手艺。
    她烤出来的麵包,外皮金黄酥脆,內里鬆软均匀,即使是用黑麦麵粉,也能通过调整发酵时间和添加少量蜂蜜或野果来改善口感。
    李昂对此非常满意,老杰克也暗自庆幸当初留下了这个能干的女僕。
    “老杰克,木柴快烧完了!”
    “叫几个人再去扛点过来!”
    老杰克隨意点了几个前来烤麵包的农奴,答应他们扛来柴火后就可以比別人提前获得烤炉的使用权,闻言,几个皮肤晒的黝黑的老农连连应和,欢欣鼓舞的找木柴去了。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村口方向传来。老杰克心中一紧,立刻转身望去。
    只见一名骑手正策马疾驰而来,看装束不像是本地人,风尘僕僕,脸上带著焦急的神色。
    骑手举著一桿黑黄相间的纹章旗,老杰克认出来这是乌赫尔家族的纹章。
    “奇了怪了,伯爵的人来德格伦村干什么?”
    这事由不得老杰克警惕,现在李昂不在家,所有大小事情都由他作主,万一来者不怀好意可就麻烦了。
    骑手將战马在村口停下,等了半天还不见一个人影过来,不免有些烦躁。
    他身旁的战马不安的打著响鼻,不停喘著粗气,拽著主人韁绳想要去溪边喝水。
    骑手拗不过战马,於是鬆开手上的韁绳,任由马匹肆意在溪水里踩踏。他自己则摘下头盔,用手捧起冰凉的溪水胡乱洗了把脸。
    得到了自由的战马仰头髮出一阵愉悦的嘶鸣,隨后將头埋进水里咕嚕咕嚕大口喝起来0
    马喝水的样子和其他动物不同,它们会將嘴唇和部分口鼻浸入水中,然后通过捲曲舌头形成一个类似“吸管”的通道,將水吸入口腔。
    它们不会像猫狗那样舔舐,也不会像人那样用嘴唇啜饮。
    等了好一会儿,老杰克终於出现在村口。
    “哎,终究还是老了,以前几步就走到了,现在累得不行。”
    骑手注意到了眼前穿著体面的老人,猜测对方应该是管家一类的人物,於是理了理身上的衣服,咳嗽一声,然后威严的说道。
    “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信使,有信件要交给罗塞洛爵士。”
    “很遗憾,大人,我家老爷在前几天外出了,要半个月后才能返回。”
    得知对方是来送信,老杰克鬆了口气,解释道。
    “出去了?”骑手略微有些诧异,隨后只得把信件交给老杰克。
    “那好吧,等你家大人回来后一定要转交给他,这封信件很重要。”
    老杰克双手恭敬地接过信件,入手感觉沉甸甸的,火漆上的乌赫尔纹章清晰可见。
    “请您放心,等老爷一回来,我一定立刻转交。”
    他顿了顿,试探著问道,“敢问大人,这信里是不是关於南边拉里代谢赫的事情?”
    信使看了老杰克一眼,似乎有些惊讶於这个乡下管家的敏锐,但也没有隱瞒,压低声音道。
    “没错。南边不太平,摄政大人命令所有边境领主提高警惕,做好防备。”
    “你家老爷这时候不在————唉,希望他能早点回来吧。德格伦虽然偏北一点,但也不是绝对安全。”
    “多谢大人提醒。”老杰克心中一沉,脸上却维持著平静。
    “我们会加强戒备的。大人一路辛苦,要不要进村休息一下,喝点水,吃点东西?”
    信使看了看天色,又摸了摸自己疲惫的战马,犹豫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
    “不了,我还要赶往下一个地方,请务必转告罗塞洛爵士,早做准备。”
    说罢,他翻身上马,向老杰克点了点头,便调转马头,沿著来路疾驰而去,很快消失在道路尽头。
    “也不知道老爷他们现在在干什么。”
    老杰克將信件放进怀里,望向远处的天空,眼神悵惘。
    与此同时,李昂一行人正艰难的在山道上行走。
    他们实在没有料到,路上第一个遇到的困难不是山贼打劫,而是崎嶇的道路。
    一辆镶铁四轮大马车的宽度约为1.5米,而许多时候,道路的可通行宽度却不足一米,因此,他们必须手动除去周边的障碍物,包括灌木丛,杂草,碎石。
    但儘管如此,行走的依旧十分艰难。
    证据就是马蹄铁已经换了两次,都是因为山路碎石太多,磨损严重。
    幸好维尔德派来的马夫们会更换蹄铁,所以一行人才得以继续前进,否则说不定今晚就得打道回府。
    “该死的,早知道不接这趟任务了。”
    李昂靠在树干上,嘴里叼著黄花草,这种草的草茎吃起来有股酸甜的味,只是不能多吃,不然就会闹肚子,严重的甚至可能中毒。
    “大人,可以继续前进了!”
    前面一个叫吉姆的守备队士兵过来传话,李昂轻轻应了一声,吐出草根,骑马跟上队伍。
    他胯下的安达卢西亚马因为肩高太高,所以很不適应这样的山路。反倒是队伍中几匹较矮的旅行马走的轻轻鬆鬆。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山地丘陵地形盛產矮种马的原因,因为它们重心更低,步伐更稳健,在山地崎嶇、空间狭窄的环境下,比高大威武的战马或骑乘马更具优势。
    李昂看著自己这匹有些吃力的骏马,心里盘算著以后如果常走山路,或许也该引进几匹合適的山地马种。
    “梅伦马就不错!”
    梅伦马毛髮漆黑,体型小,重心低,適合在山地拉货载人。
    更关键的是,他记得这种马的原產地就在庇里牛斯山脉北部,在巴塞隆纳的马匹市场上应该很容易弄到。
    而且关於这种马还发生过一段有趣的歷史事件,基督教纯洁派公主埃斯克拉蒙德·德·富瓦曾骑著一匹稳健的梅伦马攀登蒙塞居尔城堡,奇蹟般地逃脱了围剿的敌军。
    因此,纯洁派教徒普遍对马怀有深厚的宗教感情,他们相信人死后灵魂会再次转世,而骑士则会携带自己的马一同进入来世。
    当天夜里,他们终於抵达了目的地德洛里亚,原本李昂计划是中午抵达,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谁也没有料到这里的山路会如此折磨人,所以他不得不重新估算这次旅程所耗费的时间,“从德格伦到伊索纳花了五天时间,从伊索纳到拉塞乌杜尔赫利又花了五天,而从拉塞乌杜尔赫利到安道尔要花几个五天?”
    “该死的,这样算下来,一来一回我得忙活將近一个月,真是亏大了!”
    他鄙夷的瞥了眼身后简陋的营地,无奈的嘆气道。
    地图上標註德洛里亚曾经是一处猎人营地,还残留著完整的庇护所,但等眾人真正抵达这里时,发现眼前除了断壁残垣,就再也没有別的多余的东西了。
    所谓的庇护所只剩下几段半塌的矮石墙,勉强能挡一挡山风。屋顶早已不见踪影,地面上散落著腐朽的木料和不知堆积了多少年的枯叶。空气中瀰漫著灰尘、霉菌和野兽巢穴的气味。
    汉斯带人举著火把,仔细检查了四周,脸色也不大好看。
    “大人,这里近期肯定有人待过,但痕跡很乱,不像是猎人。
    他指了指墙角一处灰烬,“火堆刚熄灭不久,但故意用土盖住了。”
    “这个地方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其他人来过很正常。”李昂倒是不以为意。
    “今晚多加派点值夜的人手,让大傢伙儿把营地扎牢实一点!”
    “是,老爷!”
    罗杰领命而去,汉斯也默默的去帮忙扎营,李昂则在周围閒逛,实则是在查看四周的地理环境。
    “难怪这么多年以来,安道尔虽然名义上归属乌赫尔伯爵,但却始终没有被伯爵实际纳入统治。”
    他简单的看了几眼,发现庇里牛斯山脉並不是由一条横向的主脉和多条纵向的余脉组成,而是由多条相互平行,相互交织的山脉拼接而成。
    这就导致整个地区被切割得支离破碎,形成了无数个彼此隔绝、易守难攻的山谷和险隘。
    大军在这里难以展开,补给线相当漫长而脆弱,没有哪个统治者会傻到大费周章去啃下这么一块毫无回报的烂地。
    如果换做李昂是乌赫尔伯爵,他也会採取同样的政策,对这块地区採取羈统治,不过现在看来,这项政策貌似也不怎么成功。
    巴斯克人根本不服伯爵管,该打劫的照样打劫。
    李昂认为巴斯克人最好的出路就是和生活在外汝拉山脉的瑞士人一样,出山做僱佣兵。
    外汝拉山脉產出贫瘠,瑞士人为了谋生,不得不外出做掉脑袋的生意。
    而做僱佣兵最重要不是战斗力,而是信誉,没有哪个僱主会希望遭到背刺。
    为了维持良好的信誉,生活在山地的瑞士人通常会集中整个村落的男人一起组成佣兵团,或者联合周围几个村子组成大佣兵团。
    如果其中有人违背了契约,则会遭到所有人的集体驱逐。
    因此,在中世纪乃至近代,瑞士僱佣兵一直都是各个国家的贵族和君主的抢手货,无他,就是忠诚二字。
    当年路易十六世遭到革命党人进攻时,他身边的一百名瑞士僱佣兵战斗至最后一刻,全部阵亡,没有一人投降,如果当时他身边的瑞士僱佣兵不是一百名,而是一千名的话,局势可能大有不同,法国歷史说不定就会被改写,可怜的路易也就不会被送上断头台。
    正在思考间,李昂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於是走回营地查看,发现眾人中间围著一个浑身是血,身穿束腰外衣,看起来像是巴斯克人的傢伙。
    “老爷,我们刚刚在树林里发现了他,捡到时已经昏迷了,似乎是因为肩膀上面的箭伤。”
    小汤姆边说边指了指地上那人被鲜血染红的肩膀,李昂定睛仔细看去,发现確实插著半截箭矢。
    箭矢明显是被人从中间折断,只留前半部分还插在里面。
    他猜测应该是这名巴斯克人中箭后自己折断的,这是很常见的处理箭伤的方法,只可惜这人並没有及时为自己止血,已然失血过多昏迷了过去。
    “幸好今天遇到了我,否则就死定了。”
    李昂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隨后让小汤姆將这人抬下去治疗。
    “给他清洗伤口,把这半截箭头取出来。东火烧过的匕首,再撒上我们的金盏花草药粉。”
    不管怎么样,救下一名巴斯克人绝对能提高他们一行人在山民心中的好感,说不定对方感动万分,大手一挥宣布不打劫他们了呢?
    抱著这样的心態,李昂又补充了一句。
    “注意点,別让他死了,这人对咱们有东!”
    罗杰知道其中的利害关係,和小汤姆一起上前將这人抬进刚搭建好的帐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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