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晨曦村
    “得了吧。老头,我们如果要抢劫你们的话,你不会有时间在我们面前瞎嘮叨的。诺曼人向来讲究效率。”
    贝莱姆对老哈伊克的喋喋不休感到厌烦,接住了对方扔过来的拐杖,然后朝著另一个方向扔得更远,以確保这个老头暂时拿不到。
    “我们接受君士坦丁堡皇帝的呼唤,代表西方教会向东方的同宗兄弟伸出援手,因而我们人人背负起十字,尊基督的名,並使基督之爱与义再度降临东方,这个基督以及圣洁的使徒们最初行走的地方。”
    埃里克將约翰教士引至眾人面前。
    “格里高利陛下以至上慈悲,翻越阿尔卑斯山,为拯救东方的同宗兄弟,动员了整个天主世界,骑士们跨越地中海,翻越群山,只为让东方奉基督的名。”约翰教士向眾人躬身。
    约翰教士的打扮让眾人紧绷的情绪舒缓下来,儘管拉丁教士与希腊教士的著装颇有差异,不过神职人员比起武装人员,总带著別样的亲和力。
    “涌入帝国的突厥人犹如蝗虫般......”老哈伊克提出了质疑。
    因为埃里克的队伍,满打满也不过几百人。
    “我们只是先遣队,我们的国王在赛普勒斯统帅著我们的大部队,我们暂且將奇里乞亚作为圣战的第一个目標,如果你们能够为我们提供帮助,你们很快就会回到之前的生活。”约翰教士解释道。
    然而老哈伊克仍然只是摇了摇头。
    其他的村民也对此表现出热情,好像他们已经见过了很多次。
    莱拉感到氛围逐渐走向僵化,她选择出来缓和一下气氛,“帝国与突厥人那场灾难性的失败后,突厥人就像是蝗虫一样涌入了安纳托利亚,奇里乞亚这个帝国最偏远的地区,几乎立刻被拋弃了。
    但是皇帝不在意,总有人在意。一些亚美尼亚贵族纠集了一批人,试图抵抗突厥人,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並不完全是。
    俗世中没有无可挑剔的好事,完美的乐事只存在於天堂。
    只要能够拿起武器,高过车轮的男人都被带走了,连带著他们能够找到的一切。
    他们迅捷如风得就好像突厥人来过的一样。”
    “突厥人仍然在这片区域游荡。”埃里克说道。
    “是的,所以我们憎恶他们,在我们有需要的时候,他们永远都不会出现。
    反倒是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是不合时宜地出现,然后把最后一点有价值的东西带走。
    有时候我们不止要应付突厥人,还要应付他们。有的时候我们在想,如果突厥人能够像人一点的话,不如投降算了。”莱拉为老哈伊克捡回了拐杖。
    “他们带走了我的孩子,我的孩子今年才不到十五岁。他们就这样把他掳走了。他连搬柴火都气喘,又怎么能够和突厥人战斗。”一位妇人哭腔哀嚎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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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叔叔是个残疾人,还瘸了腿,也被他们拖走了。”
    “他们偷走了能找到的所有东西,每一头牲口、每一口粮食,能带走的全部带走,最后还在我家仓库里放了一把火。”
    “他们连留给孩子的口粮也抢走了。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如果没有莱拉小姐,我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他们还把莱拉小姐的父亲,法赫德老爷的宅邸砸了个稀巴烂。”
    “6
    ”
    场面变得闹哄哄了起来,话匣子被打开,一下子就收不住,村民们开始不停地抱怨。
    既然抱怨突厥人,也抱怨本族人。
    诺曼人对亚美尼亚语完全不熟悉,只觉得脑袋疼,要求埃里克找个地方赶紧休息,他们已经赶了许久的路。
    在埃里克安排了部分骑士侦察和瞭望任务之后,剩余的骑士被安排在了村里的空屋中,还有一些骑士甚至很快找到了妍头,直接住到了对方的房间里,无论是花了点小钱,还是生活寂寞难耐。
    埃里克在安排好骑士之后,和约翰教士去了村里的教堂,老哈伊克带他们去的,莱拉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一路上都是荒芜衰败的景象,村子里的田地完全荒了,儘管已经到了成熟的季节,果实却还没有她的拇指大。许多菜叶子都被甲壳虫和毛毛虫吃掉了,只剩下叶脉。
    菜地里叫不出名字的野草丛生,长得比蔬菜还高,荒芜的菜园后面是一片燕麦地,现在长满了齐肩高的商陆和漆树。雾气散去,田野和牧场上方,山脉隱约的苍白轮廓浮现在地平线上,仿佛那里並不是大山,而只是大山的鬼魂。
    在这个混乱的时期,將农田打理得太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样明显的耕作轨跡可能带来危险,繁茂的农田代表著告诉突厥人和亚美尼亚军阀们,这里是理想的劫掠之地。
    教堂也处於相当不佳的状態,长时间未被打理,青苔悄然攀附在教堂外墙的石头上。那曾经光滑的墙面,也布上了裂痕。铁製的大门半开半闭,枢纽好像生锈了,发出嘎吱声,仿佛在低声哭泣。
    教堂的钟楼乌鸦在上方盘旋,发出令人不安的啼鸣。
    走进礼拜堂,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发霉的潮气。木製的长椅依然整齐地排列著,阳光透过高窗照在这些椅子上,洒下柔和的金色光辉。尘埃在阳光中轻轻漂浮。
    不过厚厚的灰尘覆盖在每一个角落,圣徒像已被破碎和褪色所取代,祭坛上的十字架,更是斜倚在一旁,仿佛失去了支撑它的力量。偶尔会有风穿过破旧的窗欞,让霉味变得有些呛人。
    约翰教士带著他的侍从,一边悲戚地念诵著颂歌,一边开始打扫教堂里的圣像以及墙壁上的绘画。
    埃里克则没有和他待在一起,而是在教堂里逛了起来。
    这座教堂不算小,对於乡村教堂来说已经算很大了。埃里克在里面閒逛,在踹开某个疑似储物室的大门时。
    这是一间懺悔室。
    埃里克在里面发现了莱拉,她正躬身似乎在翻找什么东西。
    莱拉被嚇了一跳,变得有些不自然。
    “你在做什么?”
    “我————我我————我在做礼拜。”
    莱拉正好腿有点软,啪地一下直接跪了下来。
    她跪拜的方向正好正对著埃里克。
    “这里可没有圣像,礼拜你应该去礼拜堂。”埃里克笑著。
    “额————是————是麦加,这里是麦加的方向。
    我可不是圣像崇拜分子。”说著莱拉又想到了什么,连忙说道。
    “你不是基督徒吗?”
    “偶尔也会怀念一下。多拜几下又不会掉块肉。”莱拉像模像样拜了三下,站起来身来。
    “这里的神父呢。”
    “死了。”
    “被突厥人————”
    “不,被自己的乐器杀死的。”
    “你是说你的父亲?他还是个神职人员?”儘管莱拉强调自己已经改信了,但是让一个贝都因人当神父,未免有些荒诞。
    “其实原来不是他。但是原先的神父很让人討厌,儘管对方在君士坦丁堡大学修习过神学。不过我认为这或许是他被討厌的原因。”莱拉看到埃里克注意力被吸引了,鬆了一口气,连忙开始讲起了原因。
    这个村子的名字叫做晨曦村,村民几乎不识字,实际上,他们对歷史的知识仅限於上帝在《创世记》里的早期神跡。上帝创造光,是最后一件他们完全理解的事情。他们甚至都把《圣经》当作魔法书,就像吉下赛算命人一样使用它。
    他们拿起《圣经》,扔下来让书打开,用手指隨便点哪一个词,费力解读文字背后的奥义。他们把这个词当作神諭,根据它的指示行动,仿佛这是上帝的直接意图一般。
    上帝说走,他们就走;上帝说待著,他们就不动;上帝说杀戮,他们就拿把斧子,找只小母鸡杀掉。
    他们儘管愚昧无知,在突厥人来之前日子还是过得很红火,因为他们拥有山坳底下一大片谷地农场,黑土地肥沃得流油,毫不费劲种出的甘薯就有胳膊那么长,只要除除草就可以了。
    新来的这个在神学院进修过的神父,试图纠正他们对教义的看法。年轻而博学的神父经常拜访村民,討论教义的问题,他们也前倾著身子认真听著。可他们本性难移。
    知识渊博的神父固执地想要解释基督教真正的奥义。当他们谈到三位一体时,一个村民挺起身子说,三合一,就像鸡的爪子。
    於是这个在君士坦丁堡进修的神父开始计划,应该怎样教导村民正確的教义,把他们从不开化的状態中拯救出来。
    神父挽救无知者的態度实在太明显,从一进门就严重冒犯了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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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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