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噢,诺亚,你真是个可悲的男人。”
    雪地之上,一位金髮碧眼,相貌异常俊美的男性青年正依靠著一颗大树,手中还拎著一个酒瓶子,时不时地喝上一口。
    “在这种连尿都能被冻住的鬼天气下,不躺在温暖壁炉前的沙发上和女人调情,反倒是在这里耍你手里的那把破剑。”
    被金髮青年所打趣的,是一位约莫二十岁出头,黑髮黑眸的年轻男子。
    他手中握著一把铁剑,正专心致志地演练著一套剑式,其动作行云流水,毫无阻塞之感,可以见得他对这一套剑式已无比熟练。
    长剑刺出,厉声破空,飘落的雪被带起的气流所搅动,絮乱纷飞了一息后又继续匀速落下。
    一套剑式演练完毕,诺亚的眼中浮现出一行仅他可见的文字。
    【熟练度+1】
    【北地剑术lv3(337/1000)】
    收剑入鞘后,他才对著金髮青年呵呵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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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奢望一位七十多岁的浪荡精灵能够理解努力的意义。等我通过自己的努力与汗水成为骑士老爷之后,拿鞭子来抽你这口无遮拦的平民你就老实了。”
    “是半精灵。”埃洛斯纠正了他的说法,隨即又咧嘴笑道,“不过你说的没错,也许我应该也去找一只大哥布林,然后让它用木棒给我的脑袋来上一下,这样或许就能像你一样领悟到努力的意义了。”
    他一边说著,一边將手中的酒瓶丟了过去。
    “哈哈,你真幽默。”
    诺亚不带任何语调,捧读般地乾笑了两声。
    他是莱茵村村卫队的一名卫兵,在三个月前的一次哥布林袭击中,为了救下自己的同僚,不慎被一只大哥布林用木棒砸中了脑袋,生命一度垂危。
    还是自己的养父莱恩,去城镇请来了一位牧师,这才將他从死神的手中抢救了回来。
    因祸得福,诺亚回想起了自己前世的记忆,还觉醒了自己的金手指。
    一开始,刚刚整合了两世记忆的他还有些无法適应这个类中世纪的世界。
    不仅生活处处不方便,作为平民的自己,头上还压著领主,领主之上还有爵位更高的贵族,乃至皇帝。这种明显的阶级压制,让他感到很不適应。
    这个冬天,卫兵的薪资又降了五个银幣。
    整整他妈的五个银幣!
    放在莱茵村,都可以请村卫队的同僚们敞开肚皮喝酒喝三个晚上!
    但很快,诺亚便释然了。
    因为这不仅是一个类中世纪的世界,更是一个个人武力能够凌驾於规则之上的,拥有著剑与魔法的奇幻世界!
    而他虽然没什么天赋,但却有努力与汗水,以及不懈的毅力。
    上班时间一边巡逻一边锻链体能,换班之后的空閒时间就用来锻链剑术,卷到同僚们都说他的脑子被大哥布林砸出问题来了。
    儘管每天清晨醒来,都会被肌肉的酸痛感折磨到痛不欲生,但诺亚却甘之若飴。
    当努力的回报变得清晰可见,肌肉的酸痛便也成了调味剂般的存在。
    不过想来埃洛斯这个土狗半精灵应该没有听说过十里坡剑神的故事,不明白努力的重要性也很正常。
    接过酒瓶往嘴里灌了一口,冰凉的酒液淌入喉咙,又迅速地灼烧著起来,让诺亚那被冻得通红的脸颊多出几分健康的红润。
    烈酒入喉,本就因训练而热起来的身体此刻更是暖和得像是坐在壁炉边上烤火一般,严冬的寒霜再不能侵袭他半分。
    说来奇怪,精灵明明更偏爱果酒,但埃洛斯却像个异类,只喜欢喝烈酒,尤其是这种私酿;精灵洁身自好,一生只会有一位伴侣,但他却流连於各种各样的女人身边,像是中了什么诅咒一般。
    或许正如他自身所强调的那般,半精灵与纯血精灵不能一概而论。
    不过真正的精灵早就从这片大陆上消失了,只流传於故事话本与吟游诗人的史诗当中,诺亚也没见过真正的精灵是什么样的。
    但两人能玩到一块,也算是臭味相投了。
    他將手中酒瓶丟了回去:
    “所以,你特地从女人的肚皮上爬下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总不能就是忽然想看我练剑吧?”
    “也没什么大事。”埃洛斯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酒,“就是约翰好像进了森林后就再没有回来,所以她老婆来求我帮忙找人。”
    刚取下掛在一旁树枝上的毛巾,正在擦汗的黑髮青年顿时一愣,隨后猛地瞪大了眼睛:
    “你他妈怎么不早说!?”
    ……
    “別紧张,这都过了一晚了,尸体早就冻硬了,早一点慢一点也没什么区別。”
    埃洛斯十分心大地宽慰道。
    “別扯,老约翰是猎户,经验丰富,没那么容易死的。”诺亚瞥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道。
    两人正走在前往森林的路上。
    今年冬天尤其的冷,且长。
    明明已经过了开春的时间,但此刻冷风依旧像是刀子似的,颳得人脸生疼,昨晚更是下了一场大雪,在地面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几乎没到膝盖的位置。
    新雪鬆软还未硬结,走起来相当费劲,两人一前一后在皑皑雪地中艰难跋涉,蹚出两条沟壑,各自披著的厚重斗篷上很快便落满了雪粒。
    森林位於莱茵村的东面,其中生长有一种一到夜晚便会发光的苔蘚,萤火虫与发光苔蘚交相辉映,是一副不可多得的绝景,因而也被人们称作暮光森林。
    但在这严冬之下,肯定是见不到那番场景了。
    “这几天天气这么糟糕,老约翰为什么会在这种时候跑森林里?”诺亚皱著眉头问道。
    这几天大风大雪,动物们肯定都藏起来了,在这时候进入森林,连根兔毛都找不到,老约翰当了几十年猎户了,不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
    “想硬著头皮碰碰运气唄。”
    半精灵耸了耸肩道。
    “你也知道,这个冬天村里的大伙都不好过,约翰家估计已经揭不开锅了,他那人的脾气你又不是不清楚。”
    “吹牛是一把好手,但要他拉下脸来求人帮忙接济?不可能。”
    埃洛斯对老约翰的总结十分到位,诺亚不禁一时语塞,隨后只能无奈地嘆了口气。
    两人顶著风雪,一头钻进了森林当中,这才感觉稍微好上一些。
    “能找到老约翰的踪跡吗?”诺亚问道。
    进了森林,那便是精灵的主场,哪怕埃洛斯只是个半精灵,寻人追跡的本事也比在这一行深耕了几十年的老约翰要强。
    “我试试,天太冷了,植物的活性降得很低,我也不確定到底能不能找到。”
    埃洛斯说著,摘下毛皮手套,又掀开斗篷兜帽,露出那一头柔顺的金色长髮与尖细白皙的长耳。
    他伸手贴在了一棵松树的树干之上,微微低垂著脑袋,额头也紧贴著树皮,闭目低声吟唱著诺亚听不懂的语言。
    那或许是精灵语吧。
    诺亚对魔法一窍不通,只能如此猜测。
    此刻的埃洛斯全然没有了平日里的那副浪荡风流的轻佻感觉,一股仿佛刻在骨子里的优雅与高贵油然而生。
    在十几年前,这位金髮精灵辗转至莱茵村这一边陲之地,之后便在此定居了下来,诺亚也是在那时与他结识的。
    虽然他嘴上一直强调著自己半精灵的身份,但诺亚却莫名觉得,如果纯血精灵真的还存在於这个世界上,那就该是埃洛斯现在这样的。
    黑髮青年站在一旁,安静地看著他与树木沟通,隱隱有些焦躁的內心也因此而平静了下来。
    没过多久,埃洛斯结束了施法,伸手拍掉了头髮上落著的雪粒后,重新戴好兜帽与手套,这才对著好友微微頷首:
    “有线索了,树灵说老约翰似乎往东南方向走了,大雪天气,他应该走不了多远。”
    诺亚抬头看了眼头顶盘踞的阴云。
    “那我们最好快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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