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亡时,格列布的脸上依然带著愤怒与疯狂。
因此,在其人头被砍下来后,他的脸依然带著那样的表情。
死人的双眼看向地面,映入那凝固双眼的,是一片血腥的战场。
罗斯人几乎全军覆没,地上躺满了残破的尸体与破碎的武器。
立陶宛人正在其中收刮一切值钱的东西,食腐的乌鸦已经落在了附近的树上,准备等人类散去后便吞食眼珠,撕裂血肉。
一切正如那句古语,大战之后,人类捡拾金铁,乌鸦衔食血肉。
“这垃圾,居然让我死了那么多好小伙,老老实实接受自己的命运不好吗?”
把格列布的人头踢飞的,正是如今的立陶宛国王,这场袭击的领导者,明道加斯。
正如涅夫斯基的评价,明道加斯看起来就像是一头贪婪的老狼,他披著白熊披风,穿著绸缎衣服,身上带著异教的符號。
任何人见到他,都会意识到其异教君主的身份,无法想像他曾拜倒在十字架下。
眾多立陶宛亲兵围绕著明道加斯,头盔上的凸起正在积雪的映照下反光,不少人手中都持著立陶宛风格的方盾。
这里不止可以看到立陶宛人,还有罗斯人、日耳曼人,明道加斯的亲兵队从来都是来者不拒,吸收各种各样的人才。
更后面,则是立陶宛的王公与酋长们,这些臣属眾星拱月般跟隨著国王。
看到明道加斯来到,正在收刮战场的立陶宛人眼神各异,有人在对国王欢呼,有人对国王充满鄙夷,还有人一副不搭理的样子。
而明道加斯毫不畏惧的对上了这些眼神。
不过,虽然格列布的反抗让明道加斯损失了不少人手,但是和他的五千大军比起来,那些损失不算什么。
而且萨莫吉西亚人(低地人)到了之后,他的军队就可以达到七千,足以牢牢控制这个公国。
在亲兵们的护卫下,明道加斯走过残破的战场,踩著匯流成河的鲜血,嗅著空气里的铁锈味,明道加斯感到无比愉悦。
斯摩棱斯克的精华在这一役中已经覆灭,无人可以阻止他夺下松香城(斯摩棱斯克),现在算算时间,那边差不多也该拿下那座城市。
立陶宛人垂涎那座城市已经很久,不止一次发动对斯摩棱斯克的入侵,但最终还是被罗斯人击退。
而现在,那座城市就要属於他,他昔日那些污点,也可以洗刷。
昔年,他背刺了两位攻击斯摩棱斯克的立陶宛王公,拿下了这两人的土地,但同时也让名声多上了污点——尤其是这两人还是他的亲族。
斯摩棱斯克的位置关键,而且地广人稀,这对明道加斯来说,是一片再好不过的土地。
这些年来,被西方骑士团驱逐而来的部落越来越多,他们固然成为了自己的助力,但是如何安置这些部落,也是一个大问题。
而有了斯摩棱斯克公国,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
等到安置了这些部落,他们就会成为自己最忠诚的部下,明道加斯內心充满了愉悦,以这些人作为根基,他就可以加强集权,当一个真正的国王,而不是名为国王,实为酋长。
那些桀驁不驯的萨莫吉西亚人也得在他的面前低头,明道加斯想到这群人,得意越发强烈。
低地人不过是仗著打败了骑士团,便一副立陶宛楷模的模样,对他的命令向来爱搭不理。
而现在,他们听到斯摩棱斯克的利益,还是不是赶来了。
“明道加斯陛下,北方传来消息,斯摩棱斯克已经被我们拿下,多夫蒙特已经控制了城市。”
明道加斯的亲兵队长说道,这个鬍子拉碴的老亲兵乃是立陶宛之王的左膀右臂,在这个王国有著巨大的权力。
“那我们就去斯摩棱斯克,我已经等不及要进入松香城了!”
明道加斯语气里充满高扬的情绪,国王的兴奋肉眼可见。
不过,他也没有忘记这次的名义是什么。
“告诉多夫蒙特,我记得他和那个瓦西里是朋友,去把那个瓦西里给我抓过来。然后,让其他人在斯摩棱斯克给我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我要庆祝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
明道加斯已经迫不及待了,他已经开始想像在斯摩棱斯克的厅堂之下畅饮的景象,他那些为斯摩棱斯克征战过的父辈曾经幻想过那种景象,而他將把这景象变为事实。
“是,陛下。”
亲兵队长恭敬说道。
在另一边,立陶宛人拿下斯摩棱斯克並未费多少时间,松香城的精华已经离开了此地,所以立陶宛人在翻越城墙后,便轻鬆打开了斯摩棱斯克的大门。
许多立陶宛战士在入城的第一刻就想要劫掠与杀戮,虽然已经没落,但它曾经依然是罗斯第三大的城市,不过,这些人的脑袋很快就被砍了下来。
“明道加斯陛下的命令是保住这座城市,而不是造成不必要的杀戮。”
在斯摩棱斯克残破的城墙上,多夫蒙特用染血的布条擦拭战斧,然后对下方立陶宛人大吼道。
他再了解不过自己的族人,唯有刀剑,才能让他们明白命令。
他望著城內升起的黑烟,耳边迴荡著婴儿的啼哭,纵然已在战阵上摸爬滚打,也亲自指挥过对村庄的劫掠杀戮,但面对这种景象,还是会感到不忍。
多夫蒙特在斯摩棱斯克夺城战中,是第一个衝进城市的立陶宛勇士,当即砍翻了几人,確保了立陶宛人对城门的控制,奠定了胜利。
在恢復了斯摩棱斯克的秩序后,多夫蒙特便开始准备迎接各路立陶宛军队入城——在外面看戏的傢伙可不少。
“多夫蒙特大人,恭喜您了。”一位率队入城的立陶宛王公说道,“作为国王陛下的连襟,取得如此功绩,您的未来必然会攀登上更高的位置。”
“我只想早点回家,回到我的妻子身边。”
多夫蒙特对这恭维没啥感觉,只是继续维持公式化的友好。
而他没有说的是,那个所谓连襟,他才不想当呢。
因此,在其人头被砍下来后,他的脸依然带著那样的表情。
死人的双眼看向地面,映入那凝固双眼的,是一片血腥的战场。
罗斯人几乎全军覆没,地上躺满了残破的尸体与破碎的武器。
立陶宛人正在其中收刮一切值钱的东西,食腐的乌鸦已经落在了附近的树上,准备等人类散去后便吞食眼珠,撕裂血肉。
一切正如那句古语,大战之后,人类捡拾金铁,乌鸦衔食血肉。
“这垃圾,居然让我死了那么多好小伙,老老实实接受自己的命运不好吗?”
把格列布的人头踢飞的,正是如今的立陶宛国王,这场袭击的领导者,明道加斯。
正如涅夫斯基的评价,明道加斯看起来就像是一头贪婪的老狼,他披著白熊披风,穿著绸缎衣服,身上带著异教的符號。
任何人见到他,都会意识到其异教君主的身份,无法想像他曾拜倒在十字架下。
眾多立陶宛亲兵围绕著明道加斯,头盔上的凸起正在积雪的映照下反光,不少人手中都持著立陶宛风格的方盾。
这里不止可以看到立陶宛人,还有罗斯人、日耳曼人,明道加斯的亲兵队从来都是来者不拒,吸收各种各样的人才。
更后面,则是立陶宛的王公与酋长们,这些臣属眾星拱月般跟隨著国王。
看到明道加斯来到,正在收刮战场的立陶宛人眼神各异,有人在对国王欢呼,有人对国王充满鄙夷,还有人一副不搭理的样子。
而明道加斯毫不畏惧的对上了这些眼神。
不过,虽然格列布的反抗让明道加斯损失了不少人手,但是和他的五千大军比起来,那些损失不算什么。
而且萨莫吉西亚人(低地人)到了之后,他的军队就可以达到七千,足以牢牢控制这个公国。
在亲兵们的护卫下,明道加斯走过残破的战场,踩著匯流成河的鲜血,嗅著空气里的铁锈味,明道加斯感到无比愉悦。
斯摩棱斯克的精华在这一役中已经覆灭,无人可以阻止他夺下松香城(斯摩棱斯克),现在算算时间,那边差不多也该拿下那座城市。
立陶宛人垂涎那座城市已经很久,不止一次发动对斯摩棱斯克的入侵,但最终还是被罗斯人击退。
而现在,那座城市就要属於他,他昔日那些污点,也可以洗刷。
昔年,他背刺了两位攻击斯摩棱斯克的立陶宛王公,拿下了这两人的土地,但同时也让名声多上了污点——尤其是这两人还是他的亲族。
斯摩棱斯克的位置关键,而且地广人稀,这对明道加斯来说,是一片再好不过的土地。
这些年来,被西方骑士团驱逐而来的部落越来越多,他们固然成为了自己的助力,但是如何安置这些部落,也是一个大问题。
而有了斯摩棱斯克公国,这个问题便迎刃而解。
等到安置了这些部落,他们就会成为自己最忠诚的部下,明道加斯內心充满了愉悦,以这些人作为根基,他就可以加强集权,当一个真正的国王,而不是名为国王,实为酋长。
那些桀驁不驯的萨莫吉西亚人也得在他的面前低头,明道加斯想到这群人,得意越发强烈。
低地人不过是仗著打败了骑士团,便一副立陶宛楷模的模样,对他的命令向来爱搭不理。
而现在,他们听到斯摩棱斯克的利益,还是不是赶来了。
“明道加斯陛下,北方传来消息,斯摩棱斯克已经被我们拿下,多夫蒙特已经控制了城市。”
明道加斯的亲兵队长说道,这个鬍子拉碴的老亲兵乃是立陶宛之王的左膀右臂,在这个王国有著巨大的权力。
“那我们就去斯摩棱斯克,我已经等不及要进入松香城了!”
明道加斯语气里充满高扬的情绪,国王的兴奋肉眼可见。
不过,他也没有忘记这次的名义是什么。
“告诉多夫蒙特,我记得他和那个瓦西里是朋友,去把那个瓦西里给我抓过来。然后,让其他人在斯摩棱斯克给我准备一场盛大的宴会,我要庆祝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
明道加斯已经迫不及待了,他已经开始想像在斯摩棱斯克的厅堂之下畅饮的景象,他那些为斯摩棱斯克征战过的父辈曾经幻想过那种景象,而他將把这景象变为事实。
“是,陛下。”
亲兵队长恭敬说道。
在另一边,立陶宛人拿下斯摩棱斯克並未费多少时间,松香城的精华已经离开了此地,所以立陶宛人在翻越城墙后,便轻鬆打开了斯摩棱斯克的大门。
许多立陶宛战士在入城的第一刻就想要劫掠与杀戮,虽然已经没落,但它曾经依然是罗斯第三大的城市,不过,这些人的脑袋很快就被砍了下来。
“明道加斯陛下的命令是保住这座城市,而不是造成不必要的杀戮。”
在斯摩棱斯克残破的城墙上,多夫蒙特用染血的布条擦拭战斧,然后对下方立陶宛人大吼道。
他再了解不过自己的族人,唯有刀剑,才能让他们明白命令。
他望著城內升起的黑烟,耳边迴荡著婴儿的啼哭,纵然已在战阵上摸爬滚打,也亲自指挥过对村庄的劫掠杀戮,但面对这种景象,还是会感到不忍。
多夫蒙特在斯摩棱斯克夺城战中,是第一个衝进城市的立陶宛勇士,当即砍翻了几人,確保了立陶宛人对城门的控制,奠定了胜利。
在恢復了斯摩棱斯克的秩序后,多夫蒙特便开始准备迎接各路立陶宛军队入城——在外面看戏的傢伙可不少。
“多夫蒙特大人,恭喜您了。”一位率队入城的立陶宛王公说道,“作为国王陛下的连襟,取得如此功绩,您的未来必然会攀登上更高的位置。”
“我只想早点回家,回到我的妻子身边。”
多夫蒙特对这恭维没啥感觉,只是继续维持公式化的友好。
而他没有说的是,那个所谓连襟,他才不想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