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布林这种小东西,不是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域的特產。
    它遍布全大陆的各个角落,几乎哪里都有。
    也不奇怪,就像老鼠和苍蝇似的,越是骯脏齷齪的东西,越是处处可见。
    真正纯洁美丽的生物,反而珍稀的可怜。
    ·
    哥布林有三大特点:
    第一,就是上面说过的『骯脏齷齪』。
    除非被突然而至的大雨淋湿,否则它们一辈子都不会洗澡。
    第二,邪恶残忍。
    它们能吃素,但它们最爱吃肉。
    无论是落单的人类,还是野兽幼崽、鸟类青蛙、虫子蚯蚓,只要是肉,它们都不会放过。
    第三,它们很弱,无论身体还是智商,都弱。
    强壮的雄性哥布林,身高也不会超过一米二。
    只要不被他们齜牙咧嘴的丑样子嚇到,一个十二三岁的人类孩子,完全可以干倒一只成年哥布林。
    所以,奔行在山林之间的马洛並不担心接下来的战斗——『他』之前杀过的哥布林,两只手掌都数不过来。
    他只担心自己跑得太慢,会让【烂渣师老兵】消散之前,错过一场尽情地屠杀。
    ······
    “裤襠,停下,歇一小会儿。”
    “汪~汪汪!”
    跑在几米之外的大黄狗,立刻停下折返回来,用毛茸茸的狗头去蹭马洛的掌心。
    马洛笑著揉了揉它的脑袋,拿出了一点肉乾餵给它。
    裤襠很开心的摇著尾巴,把肉乾叼在嘴里,嚼来嚼去。
    马洛其实很疑惑——裤襠是魔法能量匯聚成的召唤物,按理说是没有味觉的,但它为什么一副吃的很香的样子?
    “你开心就好,多亏你嗅觉灵敏,带我避过了一条蛰伏的大毒蛇,还有一只打盹的豹。”
    马洛又扔给裤襠一块肉乾,自己也喝了几口水。
    他刚刚翻过了第二座山,距离哥布林的巢穴,只有不到2公里路程了。
    “【烂渣师步兵】!”
    马洛伸出手掌,一张昆特牌浮现在掌心。
    画面上,三个士兵的头顶右侧,一串数字在不断跳动。
    [00:32:22]
    [00:32:21]
    因为中途躲避野兽,绕了路,所以时间比马洛预计的耗费要多。
    但好在,这副身体久经锻链,此刻还保存有大半体力,这也是马洛体內精灵血脉的功劳。
    那淡薄的六十四分之三的精灵血脉,不能改变他的寿命上限,也不能让他觉醒精灵族的天赋能力,但却让他的体质比普通人好上一点。
    虽然只是一点点,远未超过正常人类的范畴。
    可已经足够了。
    马洛喝了几口水后,继续赶路。至於『裤襠』,这几公里山路对能追上山狼的它来说,不过是热身而已。
    它那样子,比刚出发时还欢快!
    ·
    十分钟之后,他们到达哥布林洞穴所在的山坡附近。
    马洛放慢了脚步,也命令裤襠不许出声。
    缓行了一百多米,马洛看到了此行的目標。
    洞穴外的林间空地,架著一口大破铁锅,七八个哥布林围著铁锅,呜呜喳喳的,正在烧火煮饭。
    马洛躲在十几米之外,从大树后面小心露出头,好奇打量著那群哥布林。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之外的智慧生物———虽然哥布林智商很低,但它们能製造工具,能使用火,还有语言,毫无意外是属於智慧生物的。
    这几个哥布林好像更矮一点,也就1米高。
    瘦瘦弱弱的,身上掛著块破布,起不到多少遮盖作用,一眼就能分清楚性別。
    四个雄性哥布林,三个雌性。
    无论雌雄,都很丑。
    绿皮肤、红眼睛,尖细小黄牙,细长大耳朵,禿头上几撮细毛,身上沾满泥污。
    有几个哥布林大腿上还有粪便渣渣!
    显然它们在擦屁股上不太讲究。
    脏!
    太脏!
    太他哥布林的脏了!!
    红瓦镇的狗,都比这几个哥布林乾净!
    “我来的正好,赶上了饭点!”
    別误会,马洛对那锅原味羊汤没任何兴趣,虽然哥布林已经去掉了羊肠子,没煮成一锅羊屎汤。
    但它们去毛的技术显然不过关,肉汤的含『毛』量极高——洗乾净捞出来,估计能织一双羊毛袜子。
    还是长筒的。
    而且,他们没有去腥去膻的想法,那浓烈的味道,能把重感冒的人类熏个大跟头!
    “等洞穴里的哥布林们出来,他们吃到一半时,我就趁机偷袭,让它们当个半饱鬼!”
    马洛看了看卡牌上的时间,还剩19分钟。
    虽然不知道那一锅羊肉煮了多久,但肯定会熟的很快———石灶里的火旺得可怕,火苗一直舔舐著锅沿儿,有个雄性哥布林还一直傻乎乎的往里面加柴火。
    马洛等得起。
    “可惜,它们都围著大锅,完全没机会下毒。”
    马洛有些遗憾的想著,但很快又无声笑了笑。
    对付几个哥布林,还用得著下毒?
    那不是浪费毒药么!
    ·
    三分钟后,大锅旁的哥布林们,突然开心的叫嚷起来。
    马洛完全不懂哥布林的语言,但他知道,要开饭了!
    果然,洞穴里传来的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一只又一只哥布林跑了出来,个头要比做饭的那几只哥布林要高一点。
    它们接近一米二,身上也不是皮包骨头的样子,其中一只甚至还有小肚子,显然是个能顿顿吃饱的傢伙。
    “一只、两只、三、四····七、八、十一、十二。”
    当马洛数到第十二只的时候,洞口没再出现下一只哥布林。
    “嗯?没了?这加起来才19只,一个月之前菲利普他们三人来探查时,哥布林有大约23~25只。”
    马洛有些疑惑,暗暗猜测:“难道是这期间遇到了什么厉害的野兽,被咬死了几只?”
    “可是,菲利普说过,野兽们一般不会主动进攻哥布林,哥布林毕竟是人形生物,会使用武器,又是群居,对野兽来说,並不好对付,捕猎这群绿皮小瘦子很容易让它们受伤——野兽可没有医生帮忙治疗,受伤很可能就会发炎溃烂,就会死。”
    “因此,在森林里碰到哥布林族群,肉食野兽们大多会主动避开。”
    “野兽只喜欢捕猎没有攻击力的肥羊母鹿,哥布林这种又臭又瘦的傢伙,它们可没什么兴趣。”
    就在马洛胡乱琢磨的时候,哥布林们已经开始『盛饭』了。
    它们用一个大铁勺,从大锅里捞出了几块最肥嫩的羊肉块,盛到了三只大號木头碗里。
    这看得马洛一脸惊奇。
    太奇怪了!
    哥布林吃饭还用碗?
    上次菲利普他们来探查,哥布林们可都是直接上爪子,从锅里捞著吃,它们肉不厚但皮肤粗糙,很不怕烫。
    实在太烫了,它们就把食物扔到地上,用手扇风、用嘴吹,然后再抓起来吃。
    “怎么突然还文明讲究起来了?”
    马洛心里疑惑更深,但很快,他就顾不得思考这些哥布林的『文明礼仪』问题————洞穴里又传来了脚步声。
    马洛最开始没太在意,认为是地位最高的哥布林终於出来,要享用摆好的『美食』了。
    但他突然觉得不对,那脚步声缓慢而沉重,不可能是五六十磅重的哥布林发出来的。
    原主这几年,跟著父亲杀过十多个哥布林,很熟悉它们的走路习惯:
    轻巧而急促。
    马洛不再看大锅旁的那一群哥布林,眼睛盯紧了洞穴出口。
    昏暗的洞穴深处,一个远比哥布林高大的身影出现了。
    洞穴逼仄,它正低著头,缓缓往外走。
    熊地精?
    马洛脑子里冒出一个名字,传闻那是哥布林的近亲。
    可菲利普在鹿角山脉的东麓狩猎了二十多年,杀过上百个哥布林,也只是听说过熊地精,但从来没见过那玩意儿!
    “我运气这样『好』么?”
    马洛一边想著,左手攥紧了手里的猎弓,右手从箭袋里摸出一根涂抹了【蟹蜘蛛毒液】的毒箭。
    就算是强壮的熊地精,中了毒也得死!!
    大不了多射它两箭!
    很快,那身影就走出来洞口。
    可看到那身影的马洛,右手一抖,箭矢差点掉在地上。
    那、、那是,,狗头人!!??
    一个顶著狗头的生物,从洞里走了出来!!
    他的个头大概有一米六,放在人类中,算是矮的。
    但他站在平均身高1.1米的哥布林中间,狗立哥群,简直像个魁梧的小巨人!
    马洛懵了。
    目瞪口呆的样子,就像从自家鸡窝里掏出来一个大鸭蛋的村妇。
    完全理解不了状况。
    而且,鸭蛋不是一个,是三个!
    那狗头人之后,又有两个狗头人从洞穴里钻了出来。
    不是,这些狗头人,是不是钻错洞了?
    但鸭子从不会钻进鸡窝。
    马洛也从没听说过,狗头人还喜欢和地精乱搞啊?!
    马洛瞥了一眼那些雌性哥布林,乾乾瘪瘪,丑的惨不忍睹,这三只狗头人,口味这么重??!
    或者,狗头人们有什么別的目的?
    马洛想不明白,也没心思去想明白。
    他不想这一趟白跑,也不能让【烂渣师步兵】白白消散。
    狗头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冒险者小队死在他们手里的,可比被哥布林杀死的多得多!
    杀狗头人,马洛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但问题是,能不能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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