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彻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西南夷那边有将近一百多个国家,准确说应该叫做部落,因为这些部落最多也就一万多人,少的几百,和大汉的村子规模差不多。
    听起来有些像匈奴部落,实际地形可比他们复杂多了,群山环绕,苏建可千万别带领大军在里面迷路了。
    又过了三天,依旧没有收到苏建的消息。
    刘彻心中预期一降再降,即使迷路,只要最后能收到他的捷报,收回西南夷就行。
    在山里迷路至少比在草原上迷路要好一些,至少那里野果野兽和山泉水丰富,不用为军粮发愁。
    ……
    所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司马迁没有读到万卷书,但他已经行了快到两万里的路程。
    所以他收集到的有关南越和西域的资料又多又真实,毕竟都是自己亲身体验、用脚步丈量过的,鞋履都不知道磨破了多少双。
    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史记将近百万字,撰写搜集需要耗费巨大的精力,司马迁有生之年写完史记已是勤奋。他晚年时,女儿司马英不忍父亲心血付之东流,于是主动请缨将这些异域文稿整理成书,流传后世,成为后人研究古代西域和南越史的重要资料。
    司马迁也成了年轻时候没轻没重,事业搞太猛,晚年忙不过来的典型案例。
    不过他现在还意识不到未来发生的事情,每天的任务除了问问问、写写写和记记记,还要兼职招降安抚城中百姓,若是有人反叛搞事,他更得提剑去干架。
    一个迁当十个迁用。
    没办法,城中实在太缺少高质量人才。
    所以他在看到刘彻给闻棠寄过来的箱箧后,虽然明知希望渺茫,但仍小小地期盼一下里面有纸。
    他记载的资料太多,导致纸张不够用了,这是只在大汉境内流通的东西,南蛮之人很少写字,竹简都得现砍。
    越人见到纸张后,第一反应不是用它来写字,而是:“这东西软软白白的,比厕筹软,没葛布贵,用来擦屁股肯定舒服。”
    司马迁:……
    恭喜这位越人,能将史官气到表情管理失败,这可是连春秋时期齐国弑君的崔杼都没能达到的成就。
    可惜司马迁“小小的期待”还是落空了,刘彻现在脑子里只有疆土和东巡,所以箱子当然是证明这些区域归附大汉的印绶了。
    杨仆在番禺城中留下一支士兵,镇守这里,等待刘彻接下来的命令,因此闻棠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放心离开。
    使者们都觉得此行实在是太顺利了,很少迷路,他们原本都做好在山林中迷路,荒野求生几日的准备,没想到博昌侯带领他们一路势如破竹前往一个个城池,这种攻城略地的气势一点儿也不比前方大军差。
    千峰万壑,层峦叠嶂,亦可拿捏!
    那是因为有博昌侯在替你们负重前行!
    是谁在晚上大家都睡着了的时候,进入图书馆中寻找历朝历代南越地图的对比路线啊?
    闻棠:是的,没错就是我!
    没办法,谁让我现在是你们上级呢,既然都把你们带出来了,那就要保证你们的生命安全。
    ——安国少季不算,他是天子的直系手下。
    出番禺周围几百里,闻棠他们的任务都完成的非常顺利。
    南越和汉一样,都实行郡国并行制度,赵佗此人的治国手腕很高,自己势力能镇压住的地方,就实行郡县制,那些不服管教的越人土著,则实行郡国制。
    赵建德想去投奔的苍梧王赵光便是其一,他因为是赵姓王室中人而被分封的,所以一点都没有越人土著那种不服管教的刺头劲儿,一听到汉军来了的消息,立马投降。
    赵光原以为自己态度这么好,功劳这么大,汉皇帝给自己的食邑肯定不少。
    没想到投降这方面居然也有人卷!
    一位叫做居翁的南越诸侯,他不光自己带人投降,还劝说瓯越地区的四十多万人口一起投降。
    这就体现出了队友实力强的好处。
    闻棠:既然如此,大家就都排好队一起收下大汉的印绶吧。
    ……
    番禺城身为南越首都,是南越最发达的城市,即使这样,城中都有许多中原人无法接受的蛮夷习俗,更别说千里之外的偏僻殊俗之地了。
    闻棠:……
    霍将军都干到越南来了。
    闻棠没穿越时就听过交趾,当时她下意识认为叫这个名字,是和脚指头有关。
    有文化之后才知道,这个名字取自《礼记》中“南方曰蛮,雕题交趾”这句话。雕题,就是在脑门上刺青,而交趾——是因为这边的习俗是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趾。
    见到河里一群群黑黢黢或白花花,身上还有文身的男女裸体时,汉使们被震撼到了。
    不过这个习俗在他们能接受的范围内,毕竟这里是南蛮嘛,有点蛮夷之俗t很正常,以后我们对其施以教化就好了。这样一对比,交趾的人用布裹头,赤脚行走的习俗居然显得有些正常。
    这些自小在礼仪之邦长大的汉人认为南越的蛮夷之俗就是断发纹身凿齿,或者像袄教信徒那样,施行天葬,让鹰犬等野兽来啃食自己的尸体。
    他们认为自己的知识储备已经足够,后来发现……
    还是见识少了。
    “呕!”终军吐得天昏地暗,几乎要将朝食全部吐出来,其实他肚子里面一共也没多少食物,早上吃饭时看到交趾人吃老鼠和蝙蝠,这种场面直接将他的食欲降到最低,吐到最后,吐出一堆酸水,“呕!”
    “这是怎么了?”闻棠关心道,“可别是中了瘴毒?”
    冬季已经过去,南边的温度一天比一天热,瘴气也又死灰复燃,虽然前些日子后方又运来一批防范瘴气的药,但还是很容易中招。
    “没,没中毒。”终军连连摆手,证明自己的健康,“我只是被恶心到了而已。”
    这话可就引起了在场其他人的注意,战场上拼杀到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漂橹时,他都没吐,怎么现在被恶心到了?
    “刚刚士兵们抓到一个隔壁国的贵族,他们消息闭塞,还不知道汉军已经攻破这里,特地给这里的君长送礼物来了。”
    送礼物就接着呗,这有什么好恶心的,有人刚想玩笑几句他胆子小,就被终军接下来的话给震惊到了:“是那人长子的尸体。”
    众人:?
    原来,交趾以西有一国家,被这里的人叫做啖人国,这个国家的居民生下长子或长女后,就杀掉吃了,因为他们认为这样能“宜弟”,会更好的延续家族血脉,更丧心病狂的是,如果觉得长子味道好,就将其献给国王,用来得到赏赐。因为那个孩子味道不错,国王又分享给了隔壁国王。
    说完之后,其他人也和他一样呕吐起来,周围听取呕声一片。
    “终大夫。”有人拿来一块烤熟的孔爵肉,建议道,“此鸟颜色艳丽繁复,因此此地人都认为吃了它的肉能得到好运,刚刚的事太晦气,不如用它去去晦气吧。”
    他不光建议终军吃,同样自己也吃。
    眼看这块肉就要进嘴,闻棠连忙阻止:“别吃了。”
    孔爵,就是孔雀,之所以制止,倒不是她保护野生动物,古代还没有这个意识,野生动物数量比人都多,主要是这种野兽里面的寄生虫含定多到无法想象……
    “这里的人连鞋履都穿不上,能有什么好运?”
    那人觉得闻棠言之有理,便不再吃了。
    交趾的情况都快要乱成一锅粥了,偏偏还有人往里面加料,一个投降的土著将领拿出一把绿色小果子,试图分给众人:“这东西滋味辛香,将它与贝灰同食,可以提神止吐,我们这里的人都爱吃,诸位贵人不妨试试?”
    这次大家都没接,而是转头看向闻棠。
    闻棠:……
    怎么西汉时期就开始嚼槟榔了啊!
    闻棠摇了摇头。
    于是众人摆了摆手。
    博昌侯说不行,那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这里的人豁牙漏齿,嘴唇通红,兴许就是吃这些东西吃的。
    这里的蛮夷习俗短时间内很难纠正,唯一办法就是谪迁中原大量的七科徙过来,使杂居其间,建立学校、教其耕稼、制做冠履,设媒聘,教姻娶,刚开始可能有些困难,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百多年后会稍知言语,渐见礼教,三四百年后就会归附大汉,心向中原。
    在交趾呆了不到一月,不适应这里的习俗,无论是驻扎在这里的汉军还是处理安抚原住民的汉使,都变得跟个山猴子似的又黑又瘦,幸亏有硝石制冰法和预防瘴气的丸药能救个急,否则可有他们受罪的。
    喊过苦喊过累,也曾像野兽一样在无人处嚎叫发疯,但就是没想过退缩。
    大汉又多了这么大一片疆土,回去后陛下定能重赏我们,升爵获赏简直指日可待啊!
    差不多将这片地方处理好后,接下来就是南越最后两个还未归汉的地方,弄完这些,他们就可以回长安了。
    “骠骑将军也太能打了。”有人碎碎念道,并非埋怨,只是单纯地感叹,“我从前单知可以乘船在江河湖泊中打水战,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能出海打仗的将军呢。”
    秦朝时平定百越,但也只平定了陆地区域,出海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徐福是个例外),而且海上风浪太大,航线不稳,有许多不稳定因素,所以秦就没怎么管海上的地盘。
    另一人情不自禁赞美道:“骠骑将军可真厉害啊。”
    汉朝每次出征时都会根据这次出征的性质和特点给主将封个名号,譬如卫青第一次打匈奴的时候被拜为车骑将军,李息是材官将军,这次路博德是伏波将军,杨仆为楼船将军,但霍去病的名号却始终未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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