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六个“天”
    赢了两盘棋,漫天的鲜和掌声让聂卫平头都有点晕。
    遥想当时连斩日本五员大将的江铸久,得胜后与观众见面。
    热情的观众把他堵在入口处,索要签名的本子一直顶到他的鼻尖上,挤得他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当时组织者见状,连忙把江铸久拉上讲台,护送他从后门出场。
    就这,前门还有一大群观众痴痴地等,久久不肯离去。
    那是聂卫平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人们如此热爱和崇拜一个围棋运动员。
    结果让他猝不及防的是,当初的那一幕,和他现在所受到的礼遇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
    国内对他是连篇累牍的报道,以前寂寂无名的一个小众运动运动员,一时间成了民族英雄。
    而与聂卫平一起迅速火爆起来的,还有写出“胜天半子”这四字的小说《天局》。
    这其实很正常。
    围棋火了,那跟围棋沾边的东西,肯定都要受到读者们的关注。
    而这会国内关于围棋的文艺作品并不多。
    甚至可以说少的可怜!
    屈指可数!
    因为围棋热度实在是太低了。
    就说此前中日合拍的大片《一盘没有下完的棋》,在国内播出以后,那真是连个水都没扑腾出来。
    至于文学作品,那就更少了。
    所以江弦这部《天局》,那真是天时、地利、人和。
    再加上,江弦本就已经是国内颇有名气的作家,读者受众极多。
    因此,随着聂卫平二连胜的消息传开,小说《天局》的影响力跟着扩大。
    1985年第九期的《人民文学》加印都加印不过来,幸亏《天局》这小说是和《人民文摘》同时发表,这才帮《人民文学》那边分担了些发行上的压力。
    “江弦的稿子还没送来么?”
    人文社,韦君宜老太太找李景峰问了这么一句。
    李景峰一脸尴尬。
    “没呢。”
    眼瞧着《天局》大热,他们人文社跟着眼红。
    冯沐早已经和他们交代过,要出版《天局》这篇小说。
    江弦这名作者也同意了。
    可是谈到一半,他忽然提出要先改改稿子再出版。
    这也正常,很多作家在作品出版前都会有再改改稿子的想法,人文社没多想,就让他先回去改了。
    结果这一改,就改到了现在。
    “这啥情况啊?”
    韦君宜有点儿疑惑,“我了解江弦同志,向来是一诺千金,不是答应了又中途变卦的人啊。”
    “可能是他忘了?”
    “有可能。”
    韦君宜觉得李景峰的猜测不无道理,“江弦现在身上职务多,担子重,最近又主持上了今年全国中、短篇小说的评选工作,哪件都是大事儿,说不定真是太忙了把这事儿给忘了。”
    “这咋整?”
    李景峰有点儿犹豫,人江弦现在什么身份?他这个小编辑哪敢去找他催稿?
    “要不您去打个电话问问?”他把目光看向韦君宜。
    论身份论地位,好像还是韦君宜去催江弦的稿子更合适。
    “这样吧。”
    韦君宜想了想,“待会儿你跟我一块儿上他家去一趟?去他家里问问。”
    “那也成。”
    李景峰点点头,又问:“咱用不用带点东西?”
    “带点东西?”
    韦君宜看他一眼,“你觉得带点啥合适?你想想,也也别太贵重,太贵重的话不合适,江弦同志也肯定不会收下。”
    “那就.”
    李景峰一琢磨,眼前一亮,“带点儿咱的稿纸!江弦他就喜欢这玩意儿。”
    韦君宜:“???”
    俩人往线网兜里装了一大捆写有人文社字样的绿格子稿纸。
    “江弦他就喜欢咱们社的稿纸,说咱们稿纸旁边儿的空白特大,改稿子的时候能写的进去东西。”李景峰解释说。
    “原来如此。”
    韦君宜默默听完李景峰的话,想了想,又装了一捆稿纸到线网兜里去。
    俩人做完这一切,直奔江弦家,还没到院子门口,就瞅着江弦抱着个小丫头刚溜娃回来。
    “呀,这、这就是年年吧?”韦君宜看见江弦怀里的小小陛下,喜欢的不得了。
    小家伙一张白嫩嫩的小圆脸,水汪汪的大眼睛跟朱琳似得,这会儿脑袋缩在江弦怀里,左摇右晃,看着奶里奶气的,任谁都想rua两把。
    “哎呀,真漂亮啊,多大了?”
    “一岁多。”
    江弦摸摸江年年的脑袋,“快,叫奶奶。”
    “奶奶。”
    江年年稚声稚气的喊一句,然后又贼害羞的往江弦怀里钻,不敢见人。
    “哎呦。”
    韦君宜乐得皱纹都舒展开了,摸了摸身上这也没带红包,回头尴尬的和也在摸红包的李景峰对视上。
    失算了吧!
    带啥稿纸?!
    “这是叔叔。”
    江弦指了指李景峰,又和韦君宜、李景峰二人打上招呼,“老太太,景峰,你俩怎么上我家来了?外面凉,进去坐。”
    “哎。”
    推推搡搡着进了门,江弦给俩人各倒杯热茶,李景峰和韦君宜对视一眼,正纠结着谁开口问稿子的事情,结果反倒是江弦先端过来一摞稿子:
    “你俩今儿来的正好,省得我让司机再带我去人文社一趟了。”
    韦君宜看了眼他的稿子。
    “这是?”
    “这是我改的《天局》。”
    “《天局》?”
    韦君宜拿过那一摞稿纸,根据她多年编辑工作的经验,一摸厚度立马摸出来,少说十万字。
    “《天局》哪有这么多字?”
    “我不是琢磨着,《天局》一篇小说出个短篇小说集太少了,干脆又写了几部中短篇,一并做成合集出版了吧。”
    “又写了几部中短篇?”
    韦君宜和李景峰面面相觑。
    不从事文学工作的话,可能不会理解这句话的荒谬程度。
    多少作家,想发表一部中短篇,都得废上九牛二虎之力。
    光是写一写,短则几个月,长则好几年,完事儿想过下稿子,又得好几年。
    就说路遥的中篇小说《惊心动魄的一幕》,从78年就开始创作了,一直到了80年,才终于在《当代》杂志上发表。
    可见写稿子的坎坷。
    然而江弦,也就是不久之前才提出的要再改改稿子。
    就在这么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写出了好几部中短篇?!
    先不说质量如何。
    就论创作力的旺盛程度,放眼全世界那都极其罕见啊!
    “爸爸~”
    “哎。”
    听到女儿喊自己,江弦站起身,歉意笑笑,“我去看看闺女。”
    “你去、你去。”
    等江弦一走,李景峰瞥一眼桌上的稿子,一脸的难以置信。
    “社长,我不是在做梦吧。”
    “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又写了好几部中短篇?”
    “我就纳闷了,怎么的,他江弦的文采不要钱么?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用就怎么用?”
    “.可能这就是写作的天赋,有些人生来就是适合写作的。”
    韦君宜开口道:“你就说鲁迅先生,从1918年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录’,到1936年逝世前未完稿的《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那始终都保持着旺盛的创作力,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
    “鲁迅先生.”
    李景峰从韦君宜的话里听出来点儿别的意味。
    韦君宜虽然没有直接夸张的将江弦形容为鲁迅再世,但在他创作力的旺盛程度上,韦君宜认为是可以去追赶鲁迅的。
    这已经是极高的评价了。
    更别提她最后那一句,‘这些人生来就是当文豪的’,简直是直言不讳的指出,江弦这名作家一定能成就“文豪”之名。
    “我先看看稿子写的怎么样。”
    韦君宜捧过桌上的稿纸掀开,前面的部分还是《天局》,一看就没改动。
    《天局》以“胜天半子”四字结尾。
    “胜天半子”往后的半页稿纸,江弦一字未题,韦君宜翻至下一页稿纸。
    这显然是一篇新的小说。
    她看向第一行,那里写着小说的名字:
    “《快马》!”
    “没有人清楚快马一生。今天,当我捉笔写他时,仿佛又看见他那鹰隼般的、凶恶的眼睛。他老是那样瞪着人,手里还握一杆猎枪。你见过一次就再不会忘记他。善恶是非随着时间的流逝会淡化,而他这人却永远清晰地立在你眼前。这老头儿,他整个相貌就是一把锋利的小刀,几家伙便深深刻在你记忆的屏幕上”
    只一段,韦君宜便看了进去。
    快马不是马,是人,这个人叫快马。
    他曾是返乡团的一员,那谁败了以后,返乡团就解散了。
    快马过上了间歇性被批评持续性挑大粪的生活。
    但无论别人怎样唾弃他,踢打他,他都如钢铁般坚硬的撑着,积攒着怨恨,也积攒着力量。
    怨恨的原因可能有点儿荒谬:
    快马有个老东家,是日本人的奸细,但是对快马有恩,但是老东家被八路砍了头,因此快马记恨上了八路,做梦都想给老东家报仇。
    甚至听说反攻的时候,快马还来了劲儿,拉着别人准备起义,别人一听立马吓破了胆,将他赶出门去。
    而快马之所以能留着命挑大粪,是因为对门的老奶奶放了他一马。
    返乡团活埋了老奶奶儿子,快马也参与了。
    老奶奶曾抓着他的裤腿哀求过他放过自己的儿子,然而返乡团还是下了手,并用刀背把老奶奶打晕了。
    后来在审判快马时,让老奶奶作证,指认杀害儿子的凶手,老奶奶闭着眼睛,满脸眼泪的用力摇着头。
    因为快马刚死了老婆,有个两岁的女儿,整夜整夜的哭,对门的老奶奶每夜都能听到。
    等后来,快马就上了年纪,放弃了继续做啥事,没事就教那个叫他“姥爷”的小孩子,那个他起名叫小狗的孩子,教他学瞄准,看着他下河逮鱼。
    老奶奶也死了。
    出殡那天,快马在老奶奶的坟前坐了一天,渐渐想通了一些事。
    第二天,快马带小狗去赶集,小狗端着枪到处乱瞄,最后调皮的瞄准快马。
    这支从来没有响过的枪射出的弹药击中了快马。
    快马扑通跪下,长叹一声。
    “天灭我也!”
    这篇小说戛然而止在“天灭我也”四个字的位置,其后的半页稿纸仍旧一字未写。
    咝。
    韦君宜掩卷沉思良久。
    “怎么样?”
    韦君宜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不知江弦何时已经坐回到她身旁。
    “潇洒。”
    韦君宜思索一阵儿,给出了这么个两字评价。
    “这故事写的一点儿不落俗,真让人耳目一新,照我看,文学界能写出这种好故事的人真不是太多,你这思想和思维的前卫,真是不愧‘快马’二字。”
    “您客气了。”
    江弦自谦一句,“我心里还是明白的,这篇小说和《天局》相比,还是有差距的。”
    “此言差矣。”
    韦君宜摆摆手,“风格不同,怎么能相提并论呢?《快马》潇洒,《天局》悲烈,在我看来,完全是各有出彩的地方。”
    另一边,见韦君宜对江弦这篇《快马》评价如此之高,李景峰也吃了一惊。
    他刚才数了下,江弦这一沓稿子里,带上《天局》一共六篇小说,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创作出这么多篇小说,已经极其难得。
    而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再保证质量,那就更是不容易的事情。
    “有这么好?”
    将稿子带回社内,李景峰了一个下午,将《天局》之后的五篇小说全部看完。
    第二篇,《快马》,一个绰号“快马”的贫农穷小子,出于对老东家的感恩,自觉自愿地追随老东家干还乡团,当土匪,及至最终毁灭,最后喊出,“天灭我也”。
    第三篇,《死谜》,主角是个酒鬼,醉酒之后必然吃毒药,结尾酒鬼留下一首诗,一共四句,最后一句是,“天上落下土哗哗”。
    第四篇,《灾星》。
    第五篇,《圣徒》。
    第六篇,《赌神》。
    一共六篇小说,李景峰一口气读下来,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质量极高!
    每一篇他都觉得是可以放在《人民文学》这种层次杂志上发表的水平!
    更让人惊讶的是,六篇小说,竟然整整齐齐的都和命运这一主题有关。
    结尾全都穿插一个“天”字,一共六个。
    李景峰掩卷沉思良久,忍不住发出一声质问:
    “江弦这是写文章写成精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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